財團法人黃朝琴獎學基金會
是一個歷史悠久且極具地方情懷的獎學金機構,由前台灣省議會議長、前外交官黃朝琴先生於 1971 年(民國 60 年)創立。該基金會的主要宗旨是回饋鄉里,鼓勵並扶助台南、嘉義地區家境清寒但品學兼優的學子順利完成大學學業。
以下為該基金會的詳細介紹與申請要點:
1. 創辦背景與目的
基金會是由黃朝琴先生在病榻前叮囑家屬撥款設立,旨在培育社會優秀人才。不同於一般一次性的獎助金,該基金會採取**「一貫制」**的領取方式,只要學生在獲選後能持續維持優異成績,便可一直領取至大學畢業。
2. 主要申請資格
申請者通常需符合以下條件(具體以每年度簡章為準):
地區限制: 設籍於 台南市、嘉義市 或 嘉義縣(且連續居住三年以上)。
註:早期規範較偏重於原台南縣各鄉鎮、嘉義縣布袋、義竹、鹿草等地,目前已擴大服務範圍至雲嘉南部分地區。
身分限制: 當年度錄取之公、私立大學日間部大一新生(公費生、獨立學院除外)。
成績要求: 操行/德性成績達 80 分以上,且未受大過處分。
家境條件: 需提供家境清寒證明(如低收、中低收、免稅所得證明或急難證明)。
3. 獎助金額(極具特色)
該基金會的獎學金金額在民間組織中屬於相當高的水準,旨在能實質負擔學生的生活與學雜費:
每學期金額: 每名學生每學期約可領取 新台幣 50,000 元。
總領取金額: * 四年制:總額約 40 萬元。
五年制以上:總額約 50 萬元。
名額: 每年原則上錄取 15 至 18 名新血。
4. 申請方式與時間
申請時間: 通常於每年 8 月底至 9 月初(大一入學前)受理申請。
承辦單位: 基金會與第一銀行鹽水分行有深厚的合作淵源,申請文件通常需寄送至該分行代轉。
文件準備: 包含申請表、受獎切結書、家境證明、大一錄取證明及戶籍謄本等。
5. 聯絡資訊
地址: 台南市鹽水區三福路 57 號(第一銀行鹽水分行內)。
聯繫人: 可洽詢第一銀行鹽水分行相關承辦人員。
小撇步: 由於黃朝琴獎學金是「錄取一次、領到畢業」,競爭相對激烈。建議符合資格的台南、嘉義學子在大一入學前務必留意相關公告,這對於減輕家計負擔有極大的幫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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